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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文件名称: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索引号: 4305000015/2012-00518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责任部门: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2-11-09 有效期: 永久

(一)政策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 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八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四十一条。

(二)申请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初审,3、复审,

4、决定、5、转报告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资质证明;

3、宾馆星级证明及涉外证明

4、湖南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重新审核换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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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