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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内部资料性图书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请受理条件:
1、非连续印刷的,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
2、必须在内资的封一或封四明显位置标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3、必须完整载明《准印证》编号,不得省略或假冒、仿造。
4、不得标有定价或工本费。
5、印刷完成后缴送样本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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