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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市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5.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等进行监管;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审核、申报并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审查申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项目;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 13.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市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设17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产业发展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推广合作科、资源开发科(加挂红色旅游指导科牌子)、市场管理科、安全传输保障科、传媒管理科、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按规定设有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其他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3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5.38万元(经费拨款1534.9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0.99万元,增长11%,原因是:新增广电局3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中增加了邵阳红形象建设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35.3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较去年增加150.99万元,增长11%,原因是:新增广电局3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中增加了邵阳红形象建设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35.3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9.8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2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79.62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36.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598.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3A以上景区邵阳红品牌形象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网红打卡点建设、吉祥物设计等方面;武术进校园3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场地器材购置、维护及举行武术进校园比赛等方面;文物保护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利用,保养维修及文物安全工作;项目经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惠民,推动文艺进校园、进乡村、进景区,完成送戏下乡演出和周末剧场演出任务;开展广场舞排舞等社会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等全民健身活动。积极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田径、篮球、羽毛球、跆拳道等竞赛活动,加快校园足球推广等工作,提升青少年竞技水平;推进邵阳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三年建设工作,化解文物火灾风险。积极推进绥宁侗族村寨申遗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文旅扶贫,抓好“非遗+旅游”典型培育,抓实“非遗+扶贫”、“非遗+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好公益广告大赛,力争推出更多优质广播电视作品。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发射台和融合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广播电视传播能力。持续做好监看监听,加强建党100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播出内容零差错。抓好媒体融合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推进覆盖市、县、乡、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强化“奇美邵阳”国内旅游推荐会暨文化旅游展示周品牌营销。在对外经贸文化旅游活动中统一使用“奇美邵阳”整体形象标识、宣传片、宣传品。并借助高铁、航线为纽带,加强对沿线客源市场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营销推介。持续开展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市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文旅广体行业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非税收入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初级、中级职称评审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5.8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0.4%,主要是人员变动,退休4人,调入3人,调出1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52.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我局为机构改革合并单位,职能多,持平才能维持我局正常运行。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0万元,拟召开10场会议,人数1800人,内容为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两场、安全播出保障会议、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会议、旅游统计工作会议、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会议、全市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会议、全市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会议等;培训费预算31万元,拟开展10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市文物安全培训、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培训、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邵阳市景区、乡村旅游点管理人员培训、安全播出培训、非遗传承人培训、体育产业调查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干部培训、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培训等;拟举办红色旅游故事讲解赛、游泳比赛、邵阳市中老年人门球、桥牌、钓鱼比赛、省足球锦标赛校园足球比赛、省社会指导员交流大赛、全省第十届老年人运动会、市直机关足球联赛、公仆杯羽毛球赛等赛事活动,经费预算200万元;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3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98万元,项目支出598.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001)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