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2018年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文物管理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文物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邵阳市文物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为直属邵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担负着规划全市文物事业的发展,辖区内八县一市三区文物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负责各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流散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利用、展示;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管理、规划、利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配合公安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等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文物保护科、考古发掘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督察科五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文物管理局本级。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EXCEL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269.64、284.72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04、134 万元,减少 52.96 、32.05 %,主要是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都是财政拨款,年度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项目减少,规模减少,相应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69.6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9.64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84.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6.59 万元,占 69.05 %;项目支出 88.13 万元,占 30.9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269.64、284.72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04、134 万元,减少 52.96 、32.05%,主要是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都是财政拨款,年度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项目减少,规模减少,相应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84.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304 万元,增长减少 52.96 %,主要是因为年度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项目减少,规模减少,相应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84.7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1.84万元,占8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万元,占5.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占2.83%。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度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项目、规模减少,资金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1.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84.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7.19 %,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7
年初预算为 148.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1.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9.82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增加是因为对于年度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是没有列入财政年初预算的。
其中:
(1)其他文化支出(类)207(款)01(项)99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5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增加是因为对于年度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是没有列入财政年初预算的。
(2)行政运行(文物)(类)207(款)02(项)01
年初预算为 103.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0.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76 %,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增加是因为对于办公经费的压缩。
(3)文物保护(类)207(款)02(项)04
年初预算为 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4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增加是因为对于年度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是没有列入财政年初预算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
年初预算为 15.7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
年初预算为14.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208(款)27(项)01
年初预算为 0.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类)208(款)27项)02
年初预算为 0.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4)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208(款)07(项)03
年初预算为 0.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
年初预算为 9.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9.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其中:(1)事业单位医疗 (类)210(款)11(项)02
年初预算为 5.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务员医疗补助(类)210(款)11(项)03
年初预算为 3.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
住房公积金(类)221(款)02(项)01
年初预算为 8.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6.5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4.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3.52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32.3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6.48 %,主要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 万元,支出决算为1.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0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23.2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 2.36 万元,减少 3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年年略有减缩。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63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5 万元,全年公务接待42批次380人次。,主要是省、各县、市文物管理局(所)因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无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39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一致,比2017年减少8.7万元 减少2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24 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人数 20 人,内容为2018年度全市文物局(所)长会议,传达省文物局的全省文物局长会议精神,安排全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开支培训费 0.12 万元,用于开展文物法规、安全消防培训,人数 2人,内容为学习文物保护法规及条例,消防知识学习与演练,确保全市文物保护安全无死角。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8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2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邵阳市文物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年初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内的工作计划按省文物局、市文旅广电体局的要求进行绩效管理,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各岗位制订规范的考核指标,将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向市文旅广电体局、财政业务科室进行了申报。
年度中明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按季度部署检查,将绩效管理的职责、履职情况进行相互对比,查找不足,将绩效管理逐步推进,按时按质完成年初的工作部署。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2018年度,我局的项目绩效实施情况是好的,全面完成年初制订的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单位绩效自评“合格”。
1、各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的安全,全年无事故。2、基本完成辖区内国保、省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的基础工作;3、完成第八批国保、第十批省保的申报工4、 作,完成省级、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5、配合省考古所完成区域内的文物调勘项目;6、推进侗寨申遗工作,加强侗寨申遗地基础建设及环境改造力度和申遗文本编制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年度内全面完成年初制订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合格”。
首先是各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的安全,全年无事故,安全率达100% ,联合省文物局及市公安、消防对辖区内文保单位完成了全省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及例行巡查,,加大了文物安全巡查力度;配合省文物局重点整治文物安全隐患;配合电视台、电台、邮政等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文物工作影响
基本完成辖区内国保、省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的基础工作;完成辖区内文物相关红色教育资源调研摸底工作;结合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完成了革命文物资源摸底报送工作。
年度内突出重点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如做好党建工作;持续配合做好绥宁县赖梅村扶贫工作。 抓好市博、蔡锷故居等文博单位陈列展览工作;扎实完成建议、提案答复及群众来信答复工作。
年度内我市共申报第八批国保16处、第十批省保32处,已获省文物局初审通过国保23处、省保28处。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3月——2019年2月)保护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共7处)完成省级行政审批事项9处,完成市级行政审批3处。
召伯窑址调勘项目正式形成调勘报告并上报省文物局审核;配合省考古所完成区域内的文物调勘项目
进一步加强侗寨申遗地基础建设及环境改造力度和申遗文本编制工作;推进侗寨申遗工作,加强侗寨的文物保护力度。
年度内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项目实施有序进行。
规范了行政审批和文物执法。将《邵阳市古城保护条例》纳入邵阳市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现已正式启动并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年内组织全市文物安全及执法培训 。
基本完成辖区内国保、省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的基础工作;完成辖区内文物相关红色教育资源调研摸底工作;结合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完成了革命文物资源摸底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