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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5.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等进行监管;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审核、申报并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审查申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项目;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 13.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市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政府组成局,有公务员编48名,工勤编3名,实有公务员48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102人,共设18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产业发展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推广合作科、资源开发科(加挂红色旅游指导科牌子)、市场管理科、安全传输保障科、传媒管理科、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按规定设有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其他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510.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10.0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25.31 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减少(2021年末文旅广体局退休一人,离休人员死亡一人,调离三人)。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510.07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25.31 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减少(2021年末文旅广体局退休一人,离休人员死亡一人,调离三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510.07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36万元,占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4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76.84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60.33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921.5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88.48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真抓实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 支出 100 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游客抽样调查、旅游住宿设施核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市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会议及培训等方面; 专项经费 支出 488 万元,主要用于文艺精品创作;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奇美邵阳整合营销自驾活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体育产业专项调研;邵阳文旅广体公众号、官网运营及宣传;机关网络安全及维护、宣传工作经费及培训;邵阳市景区、乡村旅游点管理人员培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养护、管理、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勘察设计及文物安全工作;安全播出保障工作;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广播电视监评工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武术进校园等方面;职称评审非税执收成本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 203.63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7.77 万元,上升22.8%,主要是车补纳入预算,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9.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2.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7.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是我局为机构改革合并单位,职能多,持平才能维持我局正常运行。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2.65万元,拟召开 9 会议,人数 1600 人,内容为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两场、宪法进景区(宾馆)推进会、安全播出保障会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推进会、全市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 50.1 万元,拟开展 11 培训,人数 1000 人,内容为全市文物安全培训、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培训、体育事业、体育场地统计培训、广播电视统计培训、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全市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管理人员培训、安全播出培训、非遗传承人培训、体育产业调查培训、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省体育局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拟举办活动5场,经费预算100万元,内容为内容为艺术创作采风活动、文艺精品创作活动、奇美邵阳湖南电台整合营销自驾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湖南省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活动等;拟举办赛事5场,经费预算66.6万元,内容为全省旅游星级饭店技能比武、邵阳市第十九届中老年人门球、太极拳(剑)、乒乓球、桥牌、广场舞比赛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62万元(含政府购买4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5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2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92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510.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1.59 万元,项目支出 588.48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001__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