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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000015/2018-0056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1-05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12-30 有效期: 永久

2017年,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以人为本,精心组织,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各项活动,圆满完成绩效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绩效考核机构建立情况

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张映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局长、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绩效办),办公室设政工科,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由政工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任务分解情况

根据邵阳市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绩效考核评估指标>的通知》(邵绩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考核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详见邵文体广新字[2017]58号文件)

三、职能职责任务完成情况(总分1000分)

省绩效考核和小康社会建设考核指标

1、小康社会建设。本年度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2.74%;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88%;②“三馆一站”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230%。

2、公共文化建设。①2017年上等级文化馆率、图书馆率、乡镇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率分别达到92.3%、92.9%、86%②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达53.2%,全面超额完成绩效考核的既定目标和任务。③全年,无任何国有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力,造成损毁、遗失或被盗情况;无需立案调查的文物违法案件发生。

3、深化改革。按照市改革办要求,认真做好改革信息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改革宣传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6月底已落实到位,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运行管理方案正在审批中。

4、禁毒工作。按要求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大型活动发放禁毒宣传手册2000余册,在各大文体场馆悬挂横幅20余条,年均播放禁毒公益电影广告1万次。本单位干部职工中未发现吸毒人员或出现涉毒事件,未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引发炒作。

5、扶贫工作:我局牵头的绥宁县大园村和参与的绥宁县赖梅村两个扶贫点均按照市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完成年度扶贫任务,未被省、市督查通报批评。

6、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今年,我局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会议议定事项有成立省十三运会筹委会、召开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议。10月13日,两办下发了《关于成立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成年组)邵阳筹备委员会的通知》邵市办字[2017]74号文件,成立了由龚文密书记为顾问、刘事青市长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7月25日,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圆满召开,获得各级领导及兄弟市州的好评。

7、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落实:根据会议明确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我局均按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8、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①第13届省运会的筹备工作已完成;②宝庆文化展示墙项目建设已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文本规划方案的编制及方案设计招投标准备等各项前期工作,待初步设计方案报市政府审核。③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装修布馆均已完成,并于9月28日正式开馆、对外免费开放。④洛阳仙洞及南城墙选择性恢复项目建设已经启动,目前均已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方案设计、文本审核、施工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工作。⑤大力推进绥宁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前大团鼓楼地面铺装及鼓楼建设完成80%,待扫尾整改验收;上堡鼓楼广场地面及戏台、长廊建设已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队已进场;文物点保护、萨坛建设、牛栏整治、路灯建设、风雨桥维修、水文化恢复、新农村建设、文物标识牌建设、寨门、风雨桥及道路建设等项目均已完成立项批复。

9、领导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重要信息上报工作;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丢失密级文件的情况;按要求安装了计算机防护终端;按时推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及时收办、学习贯彻了中央、省和市重要文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事项。按要求及时回复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通知。认真落实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

10、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①我局牵头负责的各重点项目,均能按进度完成了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1)市体育中心及周边路网建设工程: 体育馆、体育场等各场馆均已基本竣工,体育馆于12月17日进行了试运营,体育公园紫霞桥以东部分基础建设已完成;新城大道、湖口井路、紫霞路、邵檀路体育中心段路基施工均已完成,实现了基本通车;至2017年12月底,年完成投资8.65亿元。(2)大祥坪体育场改造工程:已完成了地质勘察、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3)上堡、大团侗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团鼓楼地面铺装及鼓楼建设完成80%;民俗文化展示、接待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上堡鼓楼广场地面及戏台、长廊等已开工建设;文物点保护、萨坛建设、牛栏整治、路灯建设、风雨桥维修、水文化恢复、新农村建设、文物标识牌建设、寨门、风雨桥及道路建设等项目均已完成立项批复。(4)市八大文化场馆建设工程:我局牵头负责的宝庆文化展示墙等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5)市人民电影院综合文化中心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评、能评、国土出让挂牌等前期工作,正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②重大产业: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及《关于认真做好2017-2020年全市重点产业项目(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按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了市重点项目考核。③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了市重点办考核。

1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及《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各项优惠政策,全年度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举报事件。

12、招商引资。成功引进湖南鸿福铼发制品有限公司在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投资发制品及配套设施建设,并于2017年10月8日报市商务局登记备案,该公司今年已完成投资约1600万元,完成了年初市定招商引资任务。

13、环境保护。认真按照《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履行了环保职责。利用各类大型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文学艺术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利用“春雷”、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止噪声、震动等污染环境。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到了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在各大文体场馆粘贴发布环境公益广告160余份。

1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7年市邵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按时按量完成了信用信息的报送;严格落实 “双公示”制度按照要求将本单位行政许可信息录入市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本年度没有联合奖惩案例;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抽查中均到达良好;在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引入第三方机构即湖南远扬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审计业务;按照要求参与联合奖惩部门联动,积极参与市信用主管部门发起的联合奖惩行动。 

15、税收保障。准时按要求报送2017年我局依法依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协助税务局提供涉税信息。

16、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每月及时、准确地收集数据,按要求及时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报送数据,没有迟报、漏报的现象,有完整的台账数据。

17、旅游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及旅游产业发展。按《市城区重点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市城区重点旅游景点2017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解,大力推进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各项目建设进程,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了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

18、市级美丽乡村办点示范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定点并指导扶持绥宁县大园村着力创建美丽乡村,安排两名干部驻村,共投入援建资金四十余万元。扎实推进了年度工作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19、统计工作。①2017年新增入库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模以上企业7个。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底增长31.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列全省中西部首位。(具体情况以省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0、软件正版化。扎实开展了正版化各项具体工作。调整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政府机关软件采购和使用情况数据库;加强了对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21、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做好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准备工作。本年度主要配合省考古所完成了我市召伯窑址、十万古田的考古发掘工作。其中,召伯窑址发掘项目经过为期23天的实地调勘,共发现窑区15个,500米长青石板路一段、龙头村游家岭汉墓群1处,出土110余件器物和样品;十万古田考古发掘项目于今年6月启动,目前已完成初步调查勘探工作。

22、人才培训。相继举办了2017年全市基层文化队伍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者培训班,累计35课时,共培训人员280人,全面完成了上级宣传文化部门下达的年度文化人才调训任务。

23、组织参加体育比赛与举办承办赛事。①2017年,我市共组织了五百余人参加了湖南省青少年篮球、拳击、足球、武术、举重、乒乓球、跆拳道、羽毛球、摔跤、射击、田径、皮划艇、赛艇、柔道、跳水、网球、蹦床、体操、游泳十九个项目的比赛,共获得27枚金牌,41枚银牌,54枚铜牌,总分2510分,其中羽毛球金牌数排名全省第一,团体总分第三;摔跤、柔道、跆拳道也进入团体总分前三名;②举办全市群体活动4次;③举办全市老年体育比赛活动3次;④承办全省群众体育活动1次;⑤举办全市青少年比赛4次。

24、体育彩票销售。截至12月底,全市共完成销量84722万元,全市净增体育彩票销售网点32个

25、大型文化活动。①组织“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活动,市直院团和各县市区文艺单位共演出845场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②顺利完成祁剧“目连救母”全国演出任务20场,出色地完成了指标任务。

26、文化遗产保护。2017年我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我市及所辖八县一市三区紧紧围绕“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的主题,结合各地特色和优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采取展览、展示、开放非遗展厅、开展特色民俗活动展演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力、群众参与度高的系列活动,广泛宣传,营造出全民尊重、热爱、参与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保护传承和展示展演活动,列入各级非遗名录共115项目没有消失消亡,存续状况良好,非遗相关实物、场所等基础设施没有损毁现象。积极组织传承人参加各类展示展演和传承活动,支持鼓励他们按师承的形式选择培养新的传人,保护他们依法开展传艺、讲学及艺术创作、研究等活动。

27、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017年省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为66180场,截止到11月30日,全市5515个行政村,完成放映74609场次,有效场次70068.8场,有效放映比例达93.91%,完成年任务的105.88%。

28、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年度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有工作总结;广泛开展了“学雷锋”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29、全民阅读活动。为积极做好了全民阅读宣传推广工作,大力协调、开展各种读书活动,特制订了2017年“书香邵阳”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活动安排。

30、“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2017年“欢乐潇湘”全省群众文艺汇演活动自3月份开展以来,市“欢乐潇湘”群众文艺汇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活动通知,制定了详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据统计,市及各县市区常委会专题听取欢乐潇湘活动工作汇报1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活动开展近20次,活动组委会及宣传文化部门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0余次,市县各级财政安排活动专项经费500余万元。各县市区组织群众文艺汇演初赛187场,参演节目1510个,新创节目431个,参演团队1309个,参演群众1.5万余人,观众50万余人。全市复赛12场,参演节目161个,参演团队149个,观众1.6万人。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各县市区层层海选、初赛和全市复赛,选拔了13个优秀节目参加全省决赛,经由省里的专家评委评选,小戏《烫手的山芋》、舞蹈《坝那哦吙》荣获一等奖,歌伴舞《画上滩头》、女声小组唱《请到这里来看花》、少儿舞蹈《锦鸡炫美》荣获二等奖,侗笛独奏《竹林晨曲》、歌伴舞《我爱我的小山村》、歌伴舞《大美邵阳等你来》 荣获三等奖。同时,获评17个优秀文艺团队(单位),17名组织工作先进个人,3名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31、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黄打非2017“固边”、“护苗”、“清源”、“净网”、“秋风”五个专项行动,强化基层“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今年我市建立了3个省级基层示范点,推荐了新宁县水庙镇水庙社区参与全国基层示范点评选,有效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进程。

32、宣传思想工作。①我局未出现意识形态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没有举办论坛、讲座,没有出现导向错误。②按要求做好了十九大宣传工作。③及时解读了重大政策,没有出现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没有引起负面舆情。④制定印发了《市文体广新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好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没有出现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⑤按要求建立了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没有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的情况。⑥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了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⑦圆满完成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⑧按照任务分工全面落实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指标。

33、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①党建工作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和“四个全面提升”; ②局机关40名副科以上干部按要求完成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含网络培训)任务,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完成了二期共4批次干部调训任务,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没有违反规定; ③领导班子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局党委未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选人用人,未违反干部监督相关规定;④没有新增“三超两乱”问题;按要求完成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目前局班子成员从年初的8人减少到6人,符合“三定”方案领导职数设置要求。全面完成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2017年共引进高素质人才2名;人才服务工作到位,没有举报投诉;⑤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善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我局设有2个离退休党支部,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了老干部信息宣传和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充分利用现有文化阵地广泛开展老年教育,同时做好了老年教育信息库、离退休人员统计报表等填报工作;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领导,由政工科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围绕“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组织开展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活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未出现一般事故;按要求落实了军转安置计划任务,2017年市委安排了一名正处级军转干部担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按职责分工落实了《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规划(2016-2018年)》。认真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落实党外干部 “三权”、发挥特约人员作用等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加强与民进邵阳市委的对口联系工作。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按要求落实了控编减编方案,按要求申报和设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时办理核编进人手续,积极推进3个事业单位改革和市纪委派驻监察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工作。

34、作风建设。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指标内容涉及的违纪违规案件。积极开展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吃空饷”,“涉矿等经营活动”,“四治四提”和“禁赌限牌”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上下风清气正,团结和谐。

35、廉政建设。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指标内容涉及的违纪违规案件。

36、综治维稳。认真落实市综治委《2017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无邪教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保卫十九大”反邪教防控工作“百日会战”、“六进六入六行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邪教人员进京上访、邪教人员大规模聚集或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积极开展打击“全能神”“心灵法门”及邪教网络反宣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摸排邪教人员底数;严格落实邪教人户分离人员的异地委托监控手续;认真落实特护期的值班备勤制度。局机关党委集体学法了两次,4月份市文体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映梅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法治专题课;认真组织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责任主体,目标任务。组织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在编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行政执法,推进简政放权和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任务。

37、计划生育工作。我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2017年1月1日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不再生育的干部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均按时按标准发放到位。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与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计划生育工作持续有力。

38、安全生产。开展系统内“打非治违”行动、“春雷2017”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认真落实了市安委会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含二级机构)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重大事故。

39、办信接访。全年及时处理并办结来信接访和信访交办案件3件,群众来访均登记并及时回复处理,我单位无信访积案。

40、城市管理及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及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本系统各单位无人任何扣分情况。

41、政府网站建设。按市政办函(2016)74号文件做好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42、政务公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5月份重新编制了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目录,明确了许可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电话等,进一步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落实窗口集中受理、窗口集中办结、局网站上集中公示,无超时、拖延办结事项,办结率100%。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含主流媒体);依申请公开的依法依规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43、政务服务。局机关设有行政审批科,专门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业务;在市政务中心设置了服务窗口,今年5-6月份该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梳理了10项局行政许可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全市统一审批平台,并建立了纸质台账。

44、12345热线服务。12345服务热线有专人负责,建立了规范的纸质台账,全年办结热线服务案件7件,交办满意度100%。

45、应急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和修订了应急预案,严格日常值班制度,全年局机关值班期间未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现象,无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情况。

46、财政管理。①准时按要求报送了2017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在财政局组织实施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②“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预算,并严格按要求将部门预决算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47、建议提案办理。成功办结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共18件(市政协重点提案1件)。很满意的6份,满意的12份,满意率为100%。

48、车改工作。已按省、市要求做好相关车改工作,无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情况;按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9、绿色行动。扎实推进“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工程,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50、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立了“双联”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拨付帮扶专项资金3万元。

51、公共机构节能。我局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组织机构,落实了节能联络员制度,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共节能工作,安排了节能办公经费,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出台了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无长明灯、长流水,下班时间不关空调、电器的现象;积极配合参与市政府组织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能培训等活动。按要求做好了节能统计相关工作。

52、公文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及时,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以我单位牵头起草的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报市政府, 如成立省十三运会筹委会的通知。及时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时限要求的反馈部门(单位)意见,未影响市委、市政府工作推进; 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代拟稿,文稿质量高,未存在重大错漏;未违反行文规则,重大事项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没有造成工作被动;重大政策均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未造成重大影响和工作被动;按统一归口报送要求报送公文,没有造成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体外循环”;符合行文规则或体例格式要求,未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退文;完成发文数比上年减少10%的精简文件目标任务。

53、《关于反馈2016年绩效评估情况的函》整改落实。按照《关于反馈2016年绩效评估情况的函》(湘绩函[2017]8号)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月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情况。

 54、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及时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明确绩效考核专责人员和绩效管理平台联络员,按时上传了各项资料及佐证材料。

四、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省绩效指标和市绩效指标有重复的内容,建议不要重复报送相关资料。

总之,绩效考核工作,我们有成果也有挑战,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相信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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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