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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双清区唯派对娱乐城(肖卫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案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号:(湘邵)文综罚字〔2024〕C001号
当事人:邵阳市双清区唯派对娱乐城(肖卫滨)
案由: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2024年1月30日24时许的营业期间,允许2名未成年人在其909包厢内唱歌消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柒拾捌元整(¥178);3.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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