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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市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五)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六)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九)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十)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等进行监管;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审核、申报并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审查申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项目;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三)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市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产业发展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推广合作科、资源开发科(加挂红色旅游指导科牌子)、市场管理科、安全传输保障科、传媒管理科、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按规定设有机关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本级,没有包括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108.6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97.67万元, 增长10.59%,主要是因为因为依据合同约定,公共文化云和智慧文旅项目开发建设等部分经费结转到2022年,2021年没有体彩公益金收入,2022年增加了体彩公益金收入与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还增加了普照寺维修保养、魏光焘墓修缮勘察设计、松坡图书馆白蚁防治、第十四届全运会输送奖以及旅游、文物等项目经费。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08.6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97.67万元,增长10.59%,主要是因为依据合同约定,公共文化云和智慧文旅项目开发建设部分经费结转到2022年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普照寺维修保养、魏光焘墓修缮勘察设计、松坡图书馆白蚁防治、第十四届全运会输送奖以及旅游、文物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077.4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7.38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104.19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402.04万元,占45.17%;项目支出1,702.15万元,占54.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77.3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长327.70万元,增长10.65%,主要是因为2021年没有体彩公益金收入,2022年增加了体彩公益金收入与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还增加了普照寺维修保养、魏光焘墓修缮勘察设计、松坡图书馆白蚁防治、第十四届全运会输送奖以及旅游、文物等项目经费。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77.3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27.70万元,增长10.65%,主要是因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普照寺维修保养、魏光焘墓修缮勘察设计、松坡图书馆白蚁防治、第十四届全运会输送奖以及旅游、文物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9.63万元,增长24.86%,主要是因为依据合同约定,公共文化云和智慧文旅项目开发建设部分经费结转到2022年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体彩公益金、旅游、文物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643.83万元,占8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9.62万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5.02万元,占5.1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0.06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万元,占0.13%;其他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6.57万元,占2.54%,其他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1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0.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9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一部分经费结转到下年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76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需要今年支付上年结转经费,为更好地完成文旅广体各项工作,增拨了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拨了体育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08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需要今年支付上年结转经费,为更好地完成文旅广体各项工作,增拨了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29万元,支出决算为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1人。
7.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8.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9.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10.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4.93万元,支出决算为9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11.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1.91万元,支出决算为6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了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2.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13.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14.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33万元,支出决算为7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2%。决算数大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15.一般公共服务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和本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和本年都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30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19.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相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万元,占28.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4万元,占71.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158人次,主要是省体育局到邵阳开展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省文旅厅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督查、省广电局监看监听中心来调研、省广电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现场专家评审、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清爽行动接待常德市文旅局、怀化市文旅局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创建实地评价交叉检查、新宁隆回等县文旅广体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4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年检、燃油费用、过路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的户头在我局,还有一辆车已移交给机关事务局,派驻我局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6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5.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9万元,(年初预算为0,比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分成。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7.22 万元,增长42.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水电费委托全民健身中心代缴未计入水电费科目,2022年水电费计入水电费科目,大厅新增一名安保人员,劳务费增加,因工作需要办公费和邮电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74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管理安全工作会议,人数180人,预算7.1万元,实际支出5.04万元,内容为:提升文旅市场监管水平,促进文旅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召开市文旅产业发展成果对接会,人数30人,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2.29万元,内容为促进文旅产业链协同发展;召开雪峰山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考察调研会议,人数28人,预算0.37万元,实际支出0.32万元,内容为做好雪峰山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召开邵阳非遗保护传承人工作会议,人数80人,预算3.48万元,实际支出2.43万元,内容为切实提升全市非遗工作者与传承人的业务能力;召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会议,人数70人,预算1.45万元,实际支出1.01万元,内容为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召开邵阳市媒体融合发展工作调研会议,人数24人,预算1.04万元,实际支出0.35万元,内容为省广播电视台对我市广播电视台申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进行专家现场评审并调研媒体融合发展情况;召开省文化和旅游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考察调研座谈会议,人数38人,预算1.07万元,实际支出0.64万元,内容为编制好省文化和旅游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召开2022年邵阳人游邵阳暨旅游消费季涉企业座谈会,人数57人,预算1.36万元,实际支出1.16万元,内容为进一步拉动邵阳文旅消费,推动邵阳文旅事业发展;召开全市非遗工作会议,人数106人,预算2.43万元,实际支出2.43万元,内容为推进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召开2022湖南旅游民宿博览会参展筹备工作会议,人数19人,预算0.33万元,实际支出0.24万元,内容为圆满完成本次民宿博览会参展工作;召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推进会,人数20人,预算0.1万元,实际支出0.1万元,内容为推进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开支培训费19.25万元,用于开展全市体育场地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人数40人,预算1.02万元,实际支出0.79万元,内容为圆满完成2021年全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用于开展邵阳市“旅行社送客入村”工作培训,人数133人,预算6.23万元,实际支出4.94万元,内容为对全市旅行社送客入村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用于开展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人数43人,预算0.82万元,实际支出0.80万元,内容为更新完善我市体育产业基本名录库,科学完成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调查;用于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培训,人数130人,预算2.07万元,实际支出1.89万元,内容为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和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用于参加省武术套路,散打裁判员培训,人数10人,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1.8万元,内容为提高我省武术套路、散打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执裁能力;用于开展2021年全文化统计年报会审及业务培训,人数39人,预算1.33万元,实际支出1.01万元,内容为做好2021年全市文化统计年报工作;2022年度邵阳市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培训,人数67人,预算2.14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内容为加强境外电视传播管理;用于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暨技能练兵大比武,人数100人,预算4.91万元,实际支出4.64万元,内容为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用于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业务培训,人数94人,预算2.36万元,实际支出1.98万元,内容为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安全保障能力等。举办武术进校园、湖南人游邵阳暨旅游消费季启动仪式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132.40万元,主要是2022年邵阳市旅游饭店技能比武大赛,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17.42万元;市“我爱足球”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大赛,预算4.1万元,实际支出4.1万元;中老年人乒乓球、广场舞、手拍鼓比赛,预算15.03万元,实际支出15.03万元;2022年书香润宝庆 知行颂邵阳全民阅读活动推广读书分享,预算2.5万元,实际支出2.5万元;武术进校园,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文化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湖南人游邵阳暨旅游消费季启动仪式,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27.99万元;湖南省第三届社会趣味运动会暨邵阳社区排位赛,预算24.98万元,实际支出24.98万元;邵阳市第十四届职工乒乓球比赛,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首届邵阳市文旅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预算28.50万元,实际支出28.38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全国、全省荣誉称号:我局获评全国2021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考核优秀集体、全省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最佳文旅志愿服务组织、2022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优秀组织单位;我市创排的祁剧《种子方舟》、花鼓戏《豆腐西施》荣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广场舞《文明之花满人间》成功入围中国艺术节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我市参加省十四届运动会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金牌奖、代表团总分奖、青少年总分奖、青少年赛会总分奖、成年组金牌奖、成年组总分奖七个奖项;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隆回县文物局)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2.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常态长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推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对照“四强”党支部的标准,持续深化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成1个全市示范党支部,创设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系统“清廉单位”建设,建立廉政档案,完善了“五个不直接分管”等二十项制度,开展了群众关心的“四位”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定期分析研判文旅广体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严把文艺创作生产、演出展会活动等的价值导向关,确保了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3.文旅产业经济大盘平稳。召开文旅企业代表座谈会,制定了《关于落实纾困政策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减免旅游协会年度会员会费等10条举措,退还全市16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475万元;向金融机构推送7家旅游企业共8520万元的融资需求;成功推荐33家旅游企业进入全省首批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白名单”;落实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675.672万元;引导鼓励景区和旅行社积极开发工会春秋游、党建主题日、团建活动等旅游产品并做好上门推广服务;开展“爱我湖南 ‘湘’约邵阳”2022湖南人游邵阳暨旅游消费季活动,推出“邵怀一家亲”两地市民互游等七大主题活动和景区门票半价、住宿餐饮5-8折优惠措施吸引客流,奇美邵阳文旅消费一卡通累计销售17842张。2022年前三季度邵阳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市场达到343家,营业收入183.93亿元,同比增长17.9%,GDP占比7.2%,收入总量及增速在B类地区排第1。2022年1月-9月,我市接待国内游客2451.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1.13%,实现旅游收入272.1624 亿元,同比增长0.77%。
4.首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圆满举办。邵阳市首届文旅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邵阳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新闻发布会、花瑶“讨僚皈”暨湖南(隆回)非遗音乐会、2022武冈市首届云山·百威啤酒卤菜季、2022年中国桨板黄金联赛暨第一届天子湖桨板公开赛等系列子活动相继开展;市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上签约项目20个,总投资128.8亿元。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邵阳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会期间,举办了包括开幕式、文旅项目考察、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展和邵阳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议四大主体活动,以及邵阳市文旅产品展示周、邵阳人游崀山活动、2022首届湖南(邵阳)文化旅游美食消费季等配套活动。
5.全域旅游战略稳步推进。策划包装招商项目44个,洞口县古楼茶旅文康融合示范项目等3个文旅新业态项目获全省旅游专项经费支持。积极推进雪峰山山地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长征文化公园(邵阳段)的建设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新邵县严塘镇花亭子村、武冈市辕门口街道办事处古山村、邵阳县塘渡口镇蔡山团村获评第四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获评第二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城步苗族自治县蓬瀛红色教育基地、新宁县舜帝茶庄森林康养中心、新宁县裕锋生态农庄被列入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拟定名单。武冈市云山景区和湘窖文化酿酒城景区被评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6.文艺精品创作持续繁荣。我市创排的祁剧《种子方舟》、花鼓戏《豆腐西施》荣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广场舞《文明之花满人间》成功入围中国艺术节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成功举办“盛世欢歌新征程”2022年邵阳市线上春节联欢晚会,线上观看人数达377万人次;2023年全市春晚正在有序筹备中;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乡村振兴”等主题,创排祁剧《李蛮牛上任》,花鼓小戏、小品《旅游结婚》《家训》《妈妈的汤》《网骗风波》,花鼓戏快板《邵阳创文我来说》等;完成“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680余场,周末剧场32场,戏曲进校园28场。
7.公共文旅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718.98万㎡,全市文化场馆服务总人次达1122.36万人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宝庆群艺汇”“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等品牌文化活动持续开展。市县两级文旅云数字平台已完成数据对接并投入使用,建成“邵阳市云上非遗馆”。我市2人获全省“最美文旅志愿者”、1人获“最美文旅志愿服务组织工作者”、2个单位获“最佳文旅志愿服务组织”、1个项目获“最佳文旅志愿服务项目”。隆回县《挑出瑶乡“振兴花”》获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
8.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加强。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隆回县文物局)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召开了全市文物安全培训会。上堡武烈王故城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计划书和勘探方案获批复同意,专项资金到位87万元。获批9个省保项目计划书,核准国保、省保方案5个;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到位1258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到位943万元。成功申报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处中国传统村落。完成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蒋良寿的数字化记录;举办了“宝庆烙画师生作品展”和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邵阳市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国家级传承人张宗凡荣获“2022年宝庆工匠年度人物”称号。
9.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我市在省十四届运动会上再创佳绩。邵阳代表团获总金牌63.8枚,其中比赛总金牌41枚,超出上一届14枚,金牌数创历史纪录,金牌榜排名上升3个名次;青少年比赛金牌比上一届多出11枚,成年组金牌榜排名上升至第二名。邵阳代表团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金牌奖、代表团总分奖、青少年总分奖、青少年赛会总分奖、成年组金牌奖、成年组总分奖七个奖项。举办了2022年邵阳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联赛、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第二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邵阳海选赛、选拔赛等体育活动,开展了2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共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20人。成功承办2022年湖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传统组),组织参加2022年湖南省田径、武术、羽毛球青少年锦标赛,共获得3枚金牌,7枚银牌,14枚铜牌。
10.广播电视工作扎实推进。做好了重要节庆、全国“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重要保障期间的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开展了广播电视“黑广播”、“灰广播”、有线(无线)网络、IPTV、乡镇小片网、酒店宾馆境外电视接收、市场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销售专项整治;指导新邵县和武冈市完成县级应急广播体系项目建设,指导城步县完成2500台有线数字高清交互数字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全市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单频网组建及调试工作全面完成。
11.文旅市场发展健康有序。召开全市文旅广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等专项行动,抓实行业安全。制定下发《<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等,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优化市场服务。强化市场监管,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春雷”、上网服务场所秩序等专项整治,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49起,办结案件42起。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受疫情影响,文旅消费复苏较慢,部分景区提质升级工程进展滞后,部分群众文化旅游体育活动难以广泛深入开展,线上活动影响力不够;二是机构改革后,乡镇综合文化站撤销,文化站人员由专职变为兼职、且人员数量减少了一半,严重影响了基层文化工作的开展。三是受财政困难影响,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得不到抢救性维修。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八、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九、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二、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八、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九、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一、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二、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六、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七、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九、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四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一、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二、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四、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七、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八、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九、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五十、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一、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五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十三、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